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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收购科龙终成事实 收购价格达九亿—万维家电网
时间:2026-07-10 19:26:22 出处:综合阅读(143)
科龙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于2005年9月13日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获悉,海信该公司大股东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海信空调已于2005年9月9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收购事实收购根据该股权转让协议的科龙规定,格林柯尔拟将其持有的终成境内法人股26221219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6.43%)转让给海信空调。公司同时表示,价格家电并未收到股权转让协议正式文本也未收到股权转让协议所涉及的达亿相关授权委托书正文。
科龙电器公告中称,维网因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股权转让过渡时期相关事宜的海信具体安排,该公司股票于2005年9月15日(星期四)起停牌,收购事实收购待形成具体结果并公告后,科龙公司股票恢复交易。终成
收购价格达到九亿
股权转让协议中,价格家电格林柯尔及海信空调双方同意,达亿按照标的维网股份的审计净资产值确定转让价格。双方按照本公司2005年半年报告为基本依据,海信拟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9亿元人民币(即每股3.432元),首付款5亿元人民币。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海信空调向格林柯尔支付首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另行约定。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海信空调向格林柯尔支付2000万元定金,定金付至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与海信空调共同开立的共管帐户,定金冻结至协议生效后转为支付转让价款。
格林柯尔及海信空调双方共同聘请的会计师按基准日(指海信空调对标的股份的价值进行确认的基准日期,即2005年8月31日)进行全面审计,双方根据审计结果确认的公司净资产与基准日的帐面净资产的差额的26.43%调整转让价款余款,海信空调在过户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格林柯尔支付调整后的转让价款的余款。
科龙电器于2005年8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函件,被告知格林柯尔所持有的公司262212194股发起人境内法人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6.43%)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05年7月28日至2006年7月27日。
受让方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研制生产空调产品,注塑模具及产品售后维修服务。海信空调是海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之一,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海信空调93%的股权。
海信电器是海信集团控股的一家上市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信电器58.72%的股份。海信空调与海信电器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两家关联企业。
科龙电器公告中称,维网因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股权转让过渡时期相关事宜的海信具体安排,该公司股票于2005年9月15日(星期四)起停牌,收购事实收购待形成具体结果并公告后,科龙公司股票恢复交易。终成
收购价格达到九亿
股权转让协议中,价格家电格林柯尔及海信空调双方同意,达亿按照标的维网股份的审计净资产值确定转让价格。双方按照本公司2005年半年报告为基本依据,海信拟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9亿元人民币(即每股3.432元),首付款5亿元人民币。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海信空调向格林柯尔支付首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另行约定。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海信空调向格林柯尔支付2000万元定金,定金付至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与海信空调共同开立的共管帐户,定金冻结至协议生效后转为支付转让价款。
格林柯尔及海信空调双方共同聘请的会计师按基准日(指海信空调对标的股份的价值进行确认的基准日期,即2005年8月31日)进行全面审计,双方根据审计结果确认的公司净资产与基准日的帐面净资产的差额的26.43%调整转让价款余款,海信空调在过户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格林柯尔支付调整后的转让价款的余款。
科龙电器于2005年8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函件,被告知格林柯尔所持有的公司262212194股发起人境内法人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6.43%)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05年7月28日至2006年7月27日。
受让方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研制生产空调产品,注塑模具及产品售后维修服务。海信空调是海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之一,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海信空调93%的股权。
海信电器是海信集团控股的一家上市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信电器58.72%的股份。海信空调与海信电器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两家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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